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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shāng)平台相關食品安全問題如何處理

上傳時間:2021-02-24      浏覽次數:104
談及對電商(shāng)平台食品安全問題的監管和懲處措施話(huà)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梅君12日表示,如果生(shēng)産經營者在一(yī)年内累計三次受到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責令停産停業,直到吊銷許可證。
國新辦12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梅君和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築牢制度基礎,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有記者提出,近年來,多家電商(shāng)平台頻(pín)繁出現抽檢中(zhōng)發現有問題食品在銷售的情況,對于多次出現問題的電商(shāng)平台,有沒有進一(yī)步的監管或者懲處的措施?
對此,孫梅君回答稱,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是監管部門發現風險、消除隐患、保證上市的食品質量安全的一(yī)項重要監管手段。關于抽檢工(gōng)作,2015年食品安全法設專章對檢驗作了規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又(yòu)對檢驗依據、補充檢驗方法、複檢程序等進行了完善。市場監管總局相繼發布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爲查處辦法,對抽檢程序和核查處置有細化的要求,并專門針對網絡抽檢設立了“神秘購買人”制度。
孫梅君表示,從這些年的運行情況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爲查處辦法的實施,有力地遏制了農殘、獸殘、超标問題,以及網絡第三方平台主體(tǐ)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孫梅君稱,關于抽檢的信息,市場監管總局每周二都在網站上向社會發布,目的是讓這些不合格産品的生(shēng)産經營企業接受社會監督,也提示消費(fèi)者,如果購買到這些不合格産品,要采取相關的措施。
談到部分(fēn)網絡平台店(diàn)鋪屢查屢犯的問題,孫梅君強調,《食品安全法》中(zhōng)專門規定了“行政累犯”制度,如果生(shēng)産經營者在一(yī)年内累計三次受到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責令停産停業,直到吊銷許可證。同時,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zhōng),明确把這種多次違法違規行爲确定爲情節嚴重的情形,并要求依法從重從嚴進行處罰。
此外(wài),孫梅君還表示,在這次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zhōng),入網食品經營者如果多次出現違法行爲,或者導緻嚴重後果的,市場監管部門還可以對平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